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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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黑屏了吗?
10月15日,微软中国宣布将从2008年10月20日开始同时推出两个重要更新—— Windows正版增值计划通知(简称“WGA通知”)和Office正版增值计划通知(简称“OGA通知”)。微软称,这一举措是一种“善意提醒”,目的在于帮助用户甄别自己电脑中安装的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应用软件是否是获得授权的正版软件。
微软在他的“广而告”中分步骤描绘了如果用户没有通过正版验证,个人电脑将具有的表现——盗版XP专业版用户的电脑将每小时黑屏1次;之后用户在每次登录时,都会看到一个登录中断的对话框,屏幕的右下角则会出现一个永久通知和持续提醒的对话框显示:“您可能是软件盗版的受害者”等提示信息。而盗版Office用户的电脑会不断弹出提示窗口提醒正在使用盗版软件,还会在Office软件的Word、Excel,PowerPoint 和Outlook程序的菜单栏中被添加视觉标记……
尽管微软有特别说明:可以通过关闭自动更新从而规避掉 “黑屏”,而且“黑屏”——“不会影响计算机的功能或导致关机”,只不过就是电脑屏幕背景变黑,但是黑屏的消息公布之后,各类新闻解读、各种专家评论、各方用户质疑,一下子扑向微软,叫好称快者有,理解支持者在,当然,还是质问不满者众,迅即找到并公布应对措施者嬉笑怒骂不在话下,而消极等待一次宿命“判决”的也不乏其人。
不过有一点惊人相似,在那几天,几乎所有的计算机用户,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对自己的电脑,投以疑虑的目光:我(我单位或系统)用的是正版吗?一黑了屏,我的电脑是不是就要“歇菜”了……
微软如期行动。
盗装版本果遇黑屏。
黑屏确实未影响电脑的使用。
但是事情远远没有完。
律师两番举报
要求公权力介入调查
10月20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通过快递,向公安部发出了一封举报信,指控微软“未经计算机用户同意和司法裁判就私自侵入计算机用户电脑系统并干扰破坏的行为,是无视用户物权和法律尊严的行为,微软的行为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黑客攻击’”。他建议司法机关立即展开侦查,追究微软公司 “黑屏计划”的刑事责任,并叫停“黑屏计划”。
10月27日,董正伟再次举报微软。此次董正伟是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执法申请,他认为微软的“黑屏计划”是利用其垄断地位,对用户采取的最大的黑客行为,应对微软罚款10亿美元。 直到今天,人们的眼睛还一直盯着这一事件的进展情况。
焦点人物
董正伟律师的举报行动,将人们对“黑屏计划”的种种质疑,引到了法律解决之道上。他指责微软黑屏之举3项违法——甚至涉嫌犯罪。对微软的举报应当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中,接下来的两个月内至少会有一个说法。而微软中国公司还未针对相关指控做出正面回应。
“罪”之 1
黑屏等于黑客 微软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在给公安机关的举报信、10月23日的网络在线对话直播以及记者的采访中,他详尽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以及法律行动的依据。
董正伟在举报信中表示,“黑屏”措施未经计算机用户同意,也没有经过国家司法机关授权,属于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是侵犯用户隐私、危害信息安全的“黑客入侵”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他的法律依据包括《刑法》第286条,其中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7条中规定,上述行为破坏计算机用户信息安全的,依据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责任。
“罪”之 2
黑屏等于垄断 侵犯计算机用户物权和隐私权
此外,“黑屏计划”本质上是彰显微软市场支配地位,是实施垄断经营的行为。
“表面上看,微软是向计算机的盗版用户进行警告或者提醒,但本质上是在向所有用户炫耀他的市场支配地位是绝对的、没有人可以抗衡——他通过一个验证程序,就可以随时让你的盗版程序陷入瘫痪状态、不能使用;而同时也警告了一些正版用户:你们的信息和你们的软件应用情况,微软也是了如指掌的,如果谁还有将来要使用盗版的想法,将可能面临着同样的制裁……这已经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可以向反垄断执法机构——工商总局、发改委进行举报。”
董正伟分析说,由于微软为了占领国内计算机软件市场,10多年来长期纵容盗版软件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今天盗版软件的使用量存在较大份额。虽然盗版软件给微软造成了实际上的经济利益伤害,但这种伤害是微软为了占领中国市场实现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经营的放纵行为。如今微软实施“黑屏计划”,是一种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经营的经营方式,侵犯计算机用户的物权和隐私权以及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等。微软所谓的反盗版,不是通过法律程序和途径解决,而是私设公堂的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加区别的对所谓的“盗版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干扰。而《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用户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经营行为。
据悉,在今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后,董正伟已经举报过微软的垄断地位,并要求执法部门对微软罚款10亿美元。他表示,此次的10亿美元罚款申请是针对“黑屏计划”,和8月1日的举报不重复。
“罪”之 3
黑屏等于变更 微软有维持软件版本正常升级的义务
“黑屏计划”涉及合同的变更,而微软有维持软件版本正常升级的法律规定义务。
“软件销售是一个市场行为,与消费者之间就是一个合同行为。正版软件的升级活动是软件这种产品的特有属性,消费者购买的这个产品应该保证能够适应互联网不断升级变化的环境,作为软件的制造者,也是版权所有人,有义务保证不断对其技术进行更新维护。而微软此次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表面上看可选择,实际上是强制性的。你要选择升级,就进入了一个验证程序;如果被验证为盗版,就会被添加一个警示性的提示,每小时一次不断干扰你。这在法律上成了增加消费者负担的不公平的一个附加义务,这个附加义务消费者没有责任,或者没有义务配合它去实施……盗版软件的经营者才是盗版的罪魁祸首,微软不应该把责任转嫁到用户身上。”
董正伟在谈话中还披露,已经有消费者给他发短信指控微软称,作为一个正版用户已经受到验证计划的侵害。“这充分说明验证计划不完全是针对盗版用户的,一些正版用户也可能受到侵害。”
各方态度
■ 新浪、网易、腾讯科技等网站
针对消费者展开的问卷调查表明,约有8成的用户反对以“黑”制“盗”。如回答腾讯“如果您被提示为盗版,您将……“的486992人中,49.97%选择“继续使用盗版”,32.63%选择“不予理会”,只有17.4%的人选择“装正版”。
■ 刘春田(人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
“微软黑屏”是一种“入室涂鸦”的行为,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此外,电脑屏幕是电脑用户的个人财产,微软没有理由用侵犯他人财产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邹忭(中国软件联盟负责人)
支持微软黑屏行动。使用盗版软件本身是违法的,微软在采取黑屏之前对电脑用户进行了选择和确认程序,尽到了告知义务。
■ 方兴东(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
微软真正对所有用户和消费者开始动手是下策,这或将是微软的一个霸主地位向下走的重大转折点。微软维护他的正版可以理解,但他这个行为本身触犯了法律。
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没有任何法律要求他需要有能力鉴别一个软件到底是正版还是盗版的。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如果微软这个软件业老大这么做了,是不是意味着每一个软件公司都可以操控用户电脑?
■ 刘春泉(律师)
微软的更新程序是根据什么来判断用户软件是否盗版的呢?想必要搜集用户的信息做分析,而这无疑涉嫌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黑屏和在用户的电脑里面显示非经请求的信息,这类似于垃圾邮件,已对用户正常使用行为造成了骚扰,侵害了用户的权益。
■ 徐云鹏(评论人)
显然,“黑屏计划”再次证明了微软对用户客服端拥有绝对的核心控制权,表明凡是使用了微软客服端的用户,压根儿就没有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安全可言。因此,用户应该感谢微软无意中给大家上了一堂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教育课,使他们在今后的使用中注意有所选择和防范。
微软也教育了广大客服端用户要正确行使自己的话语权,发出强大的维权声音,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 华夏(网友)
如果电脑的软件系统有多种选择,物美价廉,被“黑”也不是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嘛。做自己的系统,让别人不再黑我们吧!
■ 部分网友
·我是用盗版的,但我支持微软的做法。
·有钱就支持正版,没钱就用盗版。这是一个无可厚非的问题。
·微软为什么一直对盗版不出手,还不是为了自己的霸权地位!
·偷了东西还好像自己得了理了!换位思考一下吧!人家哪里做错了?
·盗版犹如盗窃,我反对!可微软可以报警啊,总不能窜到人家门上泼油漆吧?
本版采写 孙红 |